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二)
——抵制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5-17     作者:     浏览量:1763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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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摩登大道资金占用案

摩登大道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约2.4亿元的情形。2023年11月,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针对摩登大道资金占用提起股东代位诉讼,代摩登大道诉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损害公司利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投服中心胜诉,判令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归还上市公司占用的资金及利息,三名个人责任人对控股股东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分别在100%、70%、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对股东代位诉讼与破产清算程序的交叉法律问题以及个人责任形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创新探索,为投保机构在破产程序中提起代位诉讼实现了零的突破,依法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其全部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本案有力体现了金融司法和金融监管常态化协同机制,以判例的方式切实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运作,有效纠治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乱象。

 

二、H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示范判决+专业调解

北京H上市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受到行政处罚。2022年,北京金融法院对投资者与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做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公司按测算后的金额赔偿投资者相应损失。由于该案涉及投资者数量众多且大部分投资者调解意愿较强,北京金融法院通过多元纠纷调解方式解决其余近600起平行案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3年2月,应北京金融法院委托,北京证监局协调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行业调解组织推动辖区首例“示范判决+专业调解落实落地。截至 2023年底,累计完成413起案件调解,投资者获赔金额2,800余万元。针对证券市场同类案件存在的多方起诉、重复审理的问题,北京证监局协调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并指导辖区行业协会、北京调解工作站,北京金融法院建立“类似案件类似处理” 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机制,为辖区持续开展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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